• BA娱乐
  • 公司简介
  • 新闻中心
    • 专利快讯
    • 媒体广场
    • 业内动态
  • 产品中心
    • 公司注册
      • 注册公司
      • 商标注册
    • 体系认证
      • 管理体系
      • 其他体系
    • 专利版权
      • 专利权
      • 商标权
    • 行业认证
      • 电子行业
      • 机械行业
    • 代办服务
      • 单证服务
      • 全套代理
    • 其他服务
      • 商检报关
      • 化工服务
  • 用户留言
  • 联系我们
内容编辑 内容编辑
AQSIQ证书延期
分类: 全套代理  发布时间: 2010-06-25 14:12 
关于办理《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证书》期满续延手续

关于办理《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证书》期满续延手续的公告
已注册境外供货企业应在《注册证书》有效期期满前3至6个月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续延申请,未按时提交续延申请的,在《注册证书》有效期期满后,其注册资格自动丧失

关于办理《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证书》期满续延手续的公告(一)按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103号公告要求打印填写的《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申请书》;
 (二)商业登记文件和/或税务登记文件(复印件);
 ( 三)固定办公及加工场所的平面图和能全面展现上述场地实景的照片(3张以上)和/或相关视频文件等资料;
 (四)原《注册证书》复印件;

(五)近3年(包括申请续延注册资格当年)向中国大陆出口废物原料的基本情况说明,该说明应包括近3年各年份向中国大陆出口废物原料的种类、数量、重量、装运前检验合格率、到货口岸检验检疫合格率,主要出口装货港口、到货目的港口,有关年份相关注册种类废物原料没有出口的原因等内容;并按照已注册废物原料种类提交各年度《运往中国的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证书》和/或《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通关单》复印件(各年度、各种类至少1份)

Copyright © 2009-2017,All rights reserved
版权所有 © BA娱乐开户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浏览本站

Power by 建站之星|美橙互联 版权所有
沪ICP备456512号